2017年11月10日沪市公告
2017-11-10 08: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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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8)中电电机: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17年半年度转增股本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0.5股. 股权登记日:2017/11/15 除权日:2017/11/16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上市日: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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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33)徕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2,947,648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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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96)恒为科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关于外部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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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66)风语筑: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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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66)风语筑: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1月27日14点30分召开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等事项.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
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7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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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21)鼎信通讯: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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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86)广东骏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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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5)新凤鸣: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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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6)福达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定于2017年11月28日14点30分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
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8日9
: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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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6)福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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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6)中材节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定于2017年11月27日14点00分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事项.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1
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7
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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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6)中材节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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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11)康尼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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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11)康尼机电: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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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60)国检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 827,500股;上市流
通日期为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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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39)泛微网络: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方正在积极沟通,推进本次交易
的相关事项,标的资产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股票自2017
年11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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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39)泛微网络: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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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85)中国核电: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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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00)南方传媒: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因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工作安排原因,公司决定将原定于2017年11月15日召
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到2017年11月28日召开.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召开
日期时间:2017年11月28日14点30分;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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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89)宁波建工: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定于2017年11月27日13点30分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向关联人购买房产的议案. 表决方式: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交易系统投票时
间:2017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
017年11月27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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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89)宁波建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向关联人购买房产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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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88)华泰证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定于2017年12月27日13点30分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
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
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
平台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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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01)中国太保: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2月27日14点00分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选举贺青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等事项.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
投票系统;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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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55)东吴证券:2013年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 简称"13东吴债")将于2017年11月20
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17日期间的利息. 债权登记日:2017年11月
17日 债券付息日: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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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1)国泰君安: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15国君G1", 品种二
简称"15国君G2")将于2017年11月20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11月19日至2017年11月18日期
间的利息. 债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7日 债券付息日: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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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09)华安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参与设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制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突发危机管理控制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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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5)东方电气: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向中
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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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7)新潮能源: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决定于2017年11月28日13点30分召开2017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暨变更募投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7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
7年11月28日9:15-15:00.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777)新潮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对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759)洲际油气: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新加坡洲际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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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76)交运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的上海交运巴士客运( 集团)有限公
司10%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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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6)奥瑞德: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八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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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65亿元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申请的5.0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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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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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5)*ST青松: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提
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
反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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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6)首开股份: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城市 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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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2)江西铜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定于2017年12月28日14点30分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的
《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年度上限的议案", "批准,追认及
确认本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及
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年度上限的议案","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与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的《土 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年度上限
的议案"等事项.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8日9:15-15:00.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276)恒瑞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266)北京城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城建兴 华地产有限公司调整债权融资计划年综合资金成本的议
案.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250)南纺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1月27日14点00分召开201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7日9:15-9:25,9:30-1
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7日9:15-15:00.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250)南纺股份: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227)赤天化: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重大事项,经与有关各方
论证和协商,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因涉及购买资产,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
司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0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7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208)新湖中宝: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参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融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187)国中水务: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 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
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9日紧急停牌,并将于2017年1
1月10日起连续停牌.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162)香江控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因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
, 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筹划中,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0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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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22)宏图高科: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675,000股;上市流通时间:2017年1
1月16日.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089)特变电工: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1月27日14:00-15:00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发行人民币4亿元
绿色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7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7日9:15-15:00.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089)特变电工: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 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巴新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发行人民币4亿元绿色债权
融资计划的议案等事项.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054)黄山旅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黄山赛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的
议案.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029)南方航空: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 会议审议确
认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珠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
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1-8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441ZA6651号). 仅供参考
, 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布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分红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公布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布关于国金上证5
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布
关于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255)梦舟股份:公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电工"),安徽鑫科铜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铜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为鑫晟电工提供银行融资担
保额度35,000万元,实际使用30,300万元(含鑫晟电工此次使用的4,000万元).截至公告
日,公司累计为鑫科铜业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44,000万元,实际使用20,000万元(含鑫
科铜业此次使用的10,000万元).
本次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0,
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4,000万元),实际使
用银行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9, 3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融资担保额
度为人民币55,3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11月9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芜湖人民路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鑫晟电工向徽商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整,贷款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1月 9 日.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35,000万元,实际使用30,300万元(
含鑫晟电工此次使用的4,000万元).
2017 年11月9日, 公司与徽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科铜业向徽商银行
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贷款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截至公告日,公司为鑫科铜业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
度44,000万元,实际使用20,000万元(含鑫科铜业此次使用的10,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00256)广汇能源: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17196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 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问题
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经过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将在公告后 2 个工
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书面材料.
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600276)恒瑞医药: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52%股份的股东中国医药
投资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
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郭毅民已于2017年10月30日向
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中国医
药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梁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11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300)维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7年11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城南支行将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23, 000,000股
股票予以解除质押, 质押解除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相关质押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此
次解除质押的23,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8%.截至本公告日,维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517,531,2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95%.维维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共计442,406,955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85.4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46%.
(600300)维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11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26, 000,000股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
城南支行,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1月8日,质押期限为一年,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此
次质押的26,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6%.截至本公告日,维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517,531,2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95%.维维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累计质押的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共计468,406,955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90.51%,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01%.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票质押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
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
质性因素.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600340)华夏幸福:公告
关于取得河南省新乡市获嘉产业新城PPP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
河南省新乡市获嘉产业新城PPP项目的成交人,成交价格如下:
1,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投资建设费用的投资回报率为15%;
2,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占入区项目当年新增落地投资额的比例为45%;
3,规划设计,咨询等其他服务费的投资回报率为10%.
公司将在后续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中明确上述内容,在签署相关协议前依法履行内部审
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00340)华夏幸福:公告
关于取得湖南省湘潭市雨湖产业新城PPP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产业新城PPP项目的成交社会资本方,成交价格如下:
1,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投资建设费用的投资回报率为15%;
2,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占入区项目当年新增落地投资额的比例为45%;
3,规划设计,咨询等其他服务费的投资回报率为10%.
公司将在后续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中明确上述内容,在签署相关协议前依法履行内部审
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00352)浙江龙盛: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付息完成公告
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成功发行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
称:16 龙盛 MTN001,债券代码:101658065),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27%,债券期限3年.具
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77号).
2017年11月9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付息工作,支付利息人民币
1,635万元.
(600352)浙江龙盛:公告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通知,姚建
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
4,增持股份的情况
姓名:姚建芳
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增持前持有数量(股):11000000
本次增持数量(股):540000
增持平均价格(元/股):10.22
增持后持有数量(股):11540000
增持后持股比例(%):0.35
5,增持资金:姚建芳先生增持股份的资金均为自筹资金.
二,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相关
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3,姚建芳先生承诺在本次股份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600352)浙江龙盛: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 年 11 月 9 日, 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成员之一阮伟祥先生通知,阮伟祥先生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阮伟祥先生于2017 年 11 月 8日,2017 年 11 月 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15, 890,14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49%.本
次增持前, 阮伟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28,931,39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11%;
阮伟祥先生及其他一致行动人阮水龙先生,项志峰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56,467,95
0股,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6.33%,系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17 年 11月9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A股收盘,阮伟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4,821,53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
60%;阮伟祥先生及其他一致行动人阮水龙先生,项志峰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72,35
8,09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6.81%.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成员之一阮伟祥先生.
3, 增持股份的金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
增持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部分)不低于1.8亿元,不超过3亿元.
4, 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逐步实施增持.
5, 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阮伟祥先生拟在未来3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
牌后顺延实施.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阮伟祥先生自筹资金.
三,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有关规定.
四, 阮伟祥先生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五,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
注阮伟祥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00353)旭光股份:公告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重要提示委托贷款对象: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公司通过银行向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翰科技"
)提供贷款4000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利率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按
季付息, 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
易.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临时),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同意委托银行向控股子公司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4000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利率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期限12个月,按季付息,期限届满一次
性还本.本次委托贷款的相关事宜全权授权经营层负责, 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的
具体发放时间,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件签订和办理相关手续.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名 称: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9月
注册地址: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二路邻里中心一期二号楼.
企业类型: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行
注册资本:103,000,000元
2,主要股东: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5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勇持股16
.28%,王雅涛持股8.14%,冀明持股5.36%,张昌兵持股3.66%,前五名股东合计持股65.99%
.
3,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器件产品;研究,开发物联网技术;销售广播电视器材,
仪器仪表;销售光纤无源器件产品;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 (以
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及批准文件经营.).
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6])107号)审计报告,截止2016年12月31日,储翰科
技资产总额40,555.64万元,净资产21,593.92万元,营业收入51,227.11万元,净利润2,2
14.73万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 储翰科技资产总额45,384.93万元,净资产22,214.42万元,营业收
入28,485.65万元,净利润1,650.50万元.(本期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
其具有控制权,且储翰科技运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
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 公司通过银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支持其快速发展,
实现对公司主业的补充.
四,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次公告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0(本次所述委托贷款事项尚未签
订委托贷款合同,该笔款项未计入累计数据中),无逾期委托贷款事项.
(600378)天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接到大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昊
华")通知, 中国昊华将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初步评估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15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
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已于2017年9月22日发布了《四川天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0),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5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2017-034,2017-036,2017-039,2017-040).2017年1
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7-035),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组
织独立财务顾问, 评估,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展开尽职调查,推进审计,评估工作.停牌
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及时
公告并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
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600388)龙净环保:公告
关于公司首席执行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收到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京荣先生的辞职报告, 吴京荣先生因个
人原因辞去其在公司的全部职务.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吴京
荣先生的品格, 能力和作风给予高度评价与认同,同时对吴京荣先生担任首席执行官十
八年来一以贯之的执着付出和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团队稳定,运行正常.
(600400)红豆股份: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红豆 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周海燕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1月8日, 周海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21,27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12%)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
为2017年11月8日, 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1月8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办理完毕.
周海燕本次股权质押是出于个人资金需求, 还款来源包括个人薪酬等收入.周海燕资信
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
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周海燕将采取补充
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周海燕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221,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其中共
质押本公司股份2,221,27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600409)三友化工:公告
关于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情况的公告
重要风险提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产销稳定.产品市场价格的上涨或下跌均属于阶
段性价格浮动,是否可持续及持续时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近日有投资者咨询唐山三
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主要产品价格情况,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
公司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情况
自2017年10月以来, 公司各主要产品市场主流成交价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或下降,受供需
两端市场影响,纯碱延续上涨态势;粘胶短纤维受行业开工提升及下游需求不旺影响,先
稳后弱;烧碱开工降低, 需求旺盛,持续推涨;PVC受行业供量增加,下游开工低迷及期货
走低等多重因素影响,震荡下行;有机硅市场呈稳中偏弱态势,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价
格高位僵持.各产品市场主流成交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产品名称
2017年9月30日主流成交价 2017年11月7日主流成交价
纯碱(含增值税送到价)
2200
2450
粘胶短纤维(含增值税送到价)
16500
15500
烧碱(折百含增值税出厂价)
3900
4530
PVC(含增值税出厂价)
7100
6400
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
29500
29000
(含增值税不含包装送到价)
注:粘胶短纤维价格为1.2D*38mm的产品价格
二,相关风险提示
1, 上述产品价格均为时点数,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仅代表当日各产品的市场主流成交
价,各产品价格每日会随着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而变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2,上述产品价格为含税送到或含税出厂价,而公司公告的季度经营数据为不含税出厂价
,统计口径不一样,敬请投资者注意.
3,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产销稳定.上述产品市场价格的上涨或下跌均属于阶段性价
格浮动,是否可持续及持续时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受产品售价,
原材料采购价格, 企业开工率,库存,销售产品品种结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不能以此数
据作为测算公司经营业绩的依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00418)江淮汽车:关于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归还的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7
日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 六届八次监事会,并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20亿元),最长期限不超过1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江淮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
号:临2016-056).在现金管理额度和有效期内,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432)*ST吉恩: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0月26日披露了公司与中国华
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的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吉恩镍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7-076号).
近日, 公司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日发出的(2017)吉民初43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大连博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216,714,851.00元的财产.本裁定
立即开始执行.
公司将会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积极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600438)通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集团")持有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5
2.45%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通威集团于2017年11月8日将其持有的93,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本次质押的93,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4%;截止2017年11月8日,通威集团共质押1,884,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
0,3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3,700,000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53%,占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2.52%.
通威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了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融资提供担
保.鉴于通威集团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更.若股份出现平仓风险, 通威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等措施
应对上述风险.
(600462)九有股份:关于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7年11月9日,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王艺莼女士的
通知, 王艺莼女士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订了有关协议,将
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王艺莼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 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质押给
东方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8日,
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1月8日.王艺莼女士本次质押其持有的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占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100%.
截止本公告日,王艺莼女士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53,378万股的5.62%,此次股份质押后,王艺莼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占
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62%.
二,本次股份持押的其他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为王艺莼女士个人资金需要, 王艺莼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并具备资金偿还
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王艺莼女士将采取提
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600466)蓝光发展: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14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
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
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600478)科力远: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7年11月1日,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
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
》内容,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 根据公告,CHS公司将现有的专利和非专利专有技术许可给明恒公司使用,该使用权
的评估价值为3.1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专利取得的时间, 有效期限以及许可的主
要考虑,并就评估值的公允性作进一步补充说明.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521)华海药业:关于制剂产品获得美国FDA批准文号的公告
近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美国FDA")的通知, 公司向美国FDA申报的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及氯沙坦钾氢氯
噻嗪片的新药简略申请(ANDA, 即美国仿制药申请,申请获得美国FDA审评批准意味着申
请者可以生产并在美国市场销售该产品)已获得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的基本情况
(一)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 1,药物名称: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 2,ANDA号:209028 3,剂型
:片剂 4,规格:40mg/12.5mg,80mg/12.5mg,80mg/25mg 5,申请事项:ANDA(美国新药简略
申请) 6,申请人:普霖斯通制药有限公司(Prinston Pharmaceutical, Inc.) (二)氯沙
坦钾氢氯噻嗪片 1,药物名称: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 2,ANDA号:204901 3,剂型:片剂 4,
规格:50mg/12.5mg,100mg/12.5mg,100mg/25mg 5,申请事项:ANDA(美国新药简略申请)
6,申请人:普霖斯通制药有限公司(Prinston Pharmaceutical, Inc.)
药品的研发成本是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定价的重要基础,重要成本数据为企业商业机密
.基于海外市场的特点,为更公平地参与海外市场竞争,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利益,公司对上述产品的研发投入数据不予披露.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替米沙坦氢
氯噻嗪片由Boehringer Ingelheim研发, 于2000年在美国上市.当前,美国境内,替米沙
坦氢氯噻嗪片的主要生产厂商有 West Ward, Lupin, Torrent等;国内生产厂商主要有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等. 2016年度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
美国市场销售额约5,500万美元(数据来源于IMS数据库);2016年度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
国内市场的销售额约人民币5600万元(数据来源于PDB数据库). 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主
要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高血压的患者.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由Merck研发,于1995年在美
国上市.当前,美国境内,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的主要生产厂商有 Lupin, Torrent, Nor
thstar Rx等;国内生产厂商主要有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等.2
016年度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美国市场销售额约5,600万美元(数据来源于IMS数据库);2
016年度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国内市场的销售额约人民币9.44亿元(数据来源于PDB数据
库). 本次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及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获得美国FDA批准文号标志着公
司具备了在美国市场销售该产品的资格,对公司拓展美国市场带来积极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00550)保变电气:公告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于4月12日收
到17054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于5月24日收到170543号《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于6月23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于9月21日收到17054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签字律师变更,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止审查的申请报告》, 并于2017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70543号).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恢复审查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的申请报告》.2017年11月9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7054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申请进行
了审查, 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
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600555)海航创新: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起诉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1,396.7万元及利息(具体数额以截至被告停止收取票款日的实际收入
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起
诉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的公告》,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或"原告")诉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原"
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侵权责任纠纷案[案号:(2016)浙0482
民初335号](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1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获悉, 开发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即
《民事判决书》所称"本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6)浙0482 民初335号]. 《民
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在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九龙山旅游
度假区景区门票费及九龙山外蒲山通天桥票费的归属问题.
根据本案被告提供的证据3(即原, 被告签署的协议,证明原告向来认可被告对九龙山度
假区的综合管理和以收取门票为主要营业收入),被告收取争议门票系因原告于2008年7
月的授权,被告取得门票费系以对相应景区进行维修及保护为对价,原告不进行干涉;在
证据17(即授权书)中,原,被告通过签订协议,再次明确了被告为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物
业管理公司,负责整个度假区的安全和物业管理,被告未向原告收取物业管理费,其经营
主要靠门票收入, 双方约定除被告取得门票费外,原告再行对被告进行保安服务费的补
贴.综上,被告对争议门票的收费权来源于原告,原告出具的授权书虽系将相应的收费权
授权给了被告,但从授权书的内容看,系以被告对景区进行物业管理和安全维护为对价,
实际是以门票费支付被告物业管理费及保安服务费等.同时结合原, 被告各自向平湖市
发展计划局及平湖市物价局进行门票审批的文件, 被告对门票价格进行审批的时间,均
与上述证据3及证据17相印证,原告虽认为被告于2016年1月另行向本院提起了要求原告
支付物业管理费的请求, 本案以门票费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事实并不存在,但根据本案被
告在该案中的起诉状,所涉及的物业管理范围系对本案原告所有的特定的建筑的前期物
业管理, 本案原告也未提供其他证据佐证与本案的关联性,故原告的该意见本院不予采
信;对于原告认为,上述证据3协议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沪高民二(商)终字第37
号民事调解书中并未出现,故该证据是不真实的意见,本院认为,调解书系对列入附件清
单的合同进行确认,但并不能完全排除有其他未列入附件清单的协议或交易的存在及其
真实性, 故原告以证据3协议未在调解书中出现而否认其真实性的意见,本院不予采信;
对于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有关于委托收取争议门票的其他口头约定,但未提供证据证
实,故本院不予采信.综上,本院对于被告提供的证据3及证据17予以认定,自2013年1月1
日起至停止收取争议票据期间, 均系在原,被告所签订的证据3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而
在该期间原, 被告也未签订补充协议改变约定内容或解除协议,故被告在2013年1月1日
起取得争议门票费合法有据,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所收取的门票费并支付相应利息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602元,由原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
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
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人民
法院申请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处于上诉期内, 尚未生效.公司获悉子公司开发公司正在准备上诉
事宜. 本次诉讼对公司可能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00555)海航创新:关于政府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发布了《关于政府回收国有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披露了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九龙
山管委会")回收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持有
的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一宗面积为40345.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土地证号:平湖国用(200
4)第21-317号]的使用权,并给予相应补偿事宜获平湖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九龙山管委会
与开发公司签署的上述地块回收合同中, 约定"合同的成立以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挂牌成交为前提条件,若没有挂牌成交,则本合同自动失效"(详见公告:临2015-082).
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获悉,上述地块通过平湖市国土资源局重新规划,以土地面积3998
4平方米进行公开"招拍挂", 确定正荣(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竞得人并签订成交
确认书,成交价格为26822万元人民币[参见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国有土地使用权招
拍挂出让结果公告(2017第18号)》], 并于2017年11月7日正式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本次
挂牌成交土地预计为公司产生税前收益约1.47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
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00565)迪马股份: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一,股份质押的情况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通知:东银控股于
2017年11月08日将持有的原质 押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的本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3, 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23,042,984股的1.24%)解除质押登记,同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上述无限售流通股3,000万股继续质
押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的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公告日, 东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5%,均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此次股份质押后,东银控股直接持有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85,650,000股
,质押股数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99.99%,质押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6.55%.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东银控股本次股份质押系为其子公司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一年.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近期,由于东银控股子公司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出现部分到期债务偿债逾期违约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临2017-119号).目前东银控股
正积极进行债务安排,以期妥善解决其履约偿还问题.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本次质押期限内, 若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相应警戒线时,东银控股不
排除补充现金资金, 督促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解除被质押股份等措施避免及减少风险,以
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
目前, 东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质押股数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99.99%,质押股数占公
司总股本的36.55%.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600565)迪马股份:公告
关于公司子公司获得房地产项目的进展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原地产")通过竞拍方式参
与太仓市土地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分别于2017年10月18日,2
017年10月27日成功竞得沙溪镇印溪南路南, 起码浜路东WG2017-18-6号宗地,双凤凤林
路北WG2017-19-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子公司获得
房地产项目的公告》(临2017-109号), (临2017-117号).因太仓市土地资源局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相关程序规定,上述公告时,同原地产暂未取得正式成交确认书.
近日, 同原地产取得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确认书》,同原地产将按
照《太仓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太地网挂〔2017〕18 号),(太地
网挂〔2017〕19 号) 及挂牌交易确认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等文件,公司也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600565)迪马股份: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7年11月9日,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
的通知,东银控股2017年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及增持计划公告》(临2017-064号)
,控股股东东银控股于2017年5月9日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
市场上增持了本公司股份1,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18,859,984股)的0.07%,成交
均价5.817元/股,成交总价1,012.1362万元.东银控股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的累计金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5,000万元,累计增持股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本次增持).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已于2017年11月9日结束, 增持计划期间内东银控股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9,078,178股,占公司总股本(按增持计划起
始日总股本2,418,859,984股计算)的0.375%,增持总金额50,28.11万元.增持前,东银控
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76,659,413股,约占增持时总股本的36.24%;截至增持期限届满
,东银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85,737,591股,约占目前总股份(2,423,042,984股)的3
6.55%.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 东银控股未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未主动减持通过股票收
益互换交易所持公司股份.2017年11月7日, 公司接到东银控股通知,东银控股与中信证
券协议约定之股票收益互换股份,因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盯市金额已低于维持保障金额
,故中信证券自2017年11月7日起对存续交易进行部分了结,以使盯市金额满足协议的要
求.根据履约保证金额的要求,折合减持股份总计不超过600万股(含上述减持的425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0.25%,预计将于2017年11月8日减持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控股股
东持有股票收益互换股份减持的公告》(临2017-120号).截止到2017年11月8日,上述存
续交易部分了结完毕,共计减持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23,042,984股)的比例为0.2
5%.
三,律师专项核查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重庆市迪马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东银控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00566)济川药业: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日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济川控股")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
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济川控股将其持有的54, 7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证券"), 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7日,购回交易
日为2018年11月7日, 初始交易金额为1,000,0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亿元整),购
回交易金额为1, 056,0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亿零伍仟陆佰万元整).上述质押已
于在华泰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川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16,757,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
.48%,其中质押股票合计69,7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72%,占公司总股
本的8.61%.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济川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主要为了满足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经
营及投资收益等.济川控股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
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 济川控股将采取补充质押交易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
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600576)祥源文化: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
2017年11月8日,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2
3号).全文公告如下:
"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黄有龙,赵薇,赵政,孔
德永: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文化, 现已更名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 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已由我会调查完毕, 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
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龙薇传媒,万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具体事实如下:
一,万家文化控股权转让事项经过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万家文化的控股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
)与龙薇传媒签订《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向龙薇传媒转让其持有的18,500万股万家文化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占万家文化已发行股份的 29.135%.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薇传媒将成为万
家文化的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305,990 万元,龙薇传媒分四笔向万家集团支付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 25,000 万元;股份转让协议签署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 120, 000 万元;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支付第三笔 120,000 万元;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180 日内支付第四笔 40,990 万元
.收购资金全部来源于龙薇传媒自有或自筹资金.
2016 年 12 月 27 日,万家文化公告控股权转让事项.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万家文化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2017 年 1 月 12 日, 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公告披露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关于资
金来源, 本次收购所需资金 305,990 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其中股东自有资金 6,000
万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支付.向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必
信)借款 150, 0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该借款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借款年化利
率 10%,担保措施为赵薇个人信用担保,银必信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发放 19,000
万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剩余的 149, 990 万元,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目前正在金
融机构审批流程中,融资年利率 6% 左右,担保措施为质押本次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金
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审批流程预计于 2017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 若龙薇传媒未能及
时足额取得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龙薇传媒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
顺利完成,同时继续寻求其他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
2017 年 2 月 13 日, 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
转让给龙薇传媒的股份总数由原先的 18, 500 万股调整为 3,200 万股,转让总价款调
整为 52, 928 万元,股份转让比例降至 5.0396%,调整后的股份转让方案将不会造成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同日, 万家文化公告收到上交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2017 年 2 月 14 日,万家文化公告上述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2017 年 2 月 16 日,万家文化,万家集团,龙薇传媒以及各中介对上交所问询函做出回
复:《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后,龙薇传媒立即就本项目融资事宜开始与 A 银行某支行
展开谈判协商, 双方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达成初步融资方案.因本项目融资金额较
大, 故需上报 A 银行总行进行审批. 2017 年 1 月 20 日,龙薇传媒接到 A 银行电话
通知, 本项目融资方案最终未获批准.此后,龙薇传媒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通,希
望就本项目开展融资合作,但陆续收到其他银行口头反馈,均明确答复无法完成审批.因
此,龙薇传媒判断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
2017 年 3 月 28 日,万家文化公告《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
份转让进展公告》, 称"截至目前,龙薇传媒未提供股份过户所需文件,也未派人前来配
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故尚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2017 年 3 月 29 日,万家文化公告收到上交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进展事项的问询函》.
2017 年 4 月 1 日, 万家文化对问询函作出回复:龙薇传媒表示在补充协议有效期内,
万家文化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由于标的公司(万家文化)正被立案调查,
结果无法预知, 交易存在无法预测的法律风险,龙薇传媒认为交易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
变化, 就补充协议是否继续履行需要与万家集团协商处理,因此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办理
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2017 年 3 月 29 日, 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
止本次交易, 并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之解除协
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根据《解除协议》约定, 原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解除,即万家集团不再向龙薇传媒转
让任何标的股份, 并将前期已收取的部分股份转让款返还给龙薇传媒,龙薇传媒不再向
万家集团支付任何股份转让协议款,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579)天华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7年7月
3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
票自2017年7月10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2017年7月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3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1
个月.2017年7月15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2017
年7月2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2017年7月29日
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2017年8月3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经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7年8
月10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2017年8月17日公
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发布了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2017年8月3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2017年9月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经公司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7年9月9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2017年9月16日发布了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2017年9月2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2017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申请公司
股票自2017年10月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
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2017年9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
8).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3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2017年10月14日, 2017年10月21日,2017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青岛天华院化学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号,2017-050号,2017-
051号),2017年11月3日,公司发布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号),公司预计在2017年12月3日之前
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案,并及时向上交所申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与境内,境
外交易对方签署《重组框架协议》,同时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
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海外资产, 同时涉及多个前置审批程
序,相关事项较多,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工作量大且交易结构较为复杂,重组
预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并继续抓紧
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会
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及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600581)八一钢铁: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股权冻结的公告》(临2016-071), 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八钢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 765,69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
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头区法院")冻结.
2017年11月9日,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八钢公司的通知,其持有的公司3,765,690股已经解
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1月7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头区法院协助执行通
知书(2017)新0106执保103号之二,解除对八钢公司持有的公司3,765,690股无限售流通
股及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的冻结.解冻股份占八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0.98%,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八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83,394,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
.02%,不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况.
(600584)长电科技: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期,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陆续收到以下政府补贴:
序号 项 目
1
工业精品企业奖励, 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重点企业奖励
2
进口贴息(财企[2017]664号)
3
企业成长奖励(皖政[2017]51号)
4
专利补助及其他
合 计
资金到帐日 金额(万元)
2017.10
692.00
2017.11
167.92
2017.11
100.00
2017.11
202.66
1,162.58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贴中622万元计入
递延收益;其余540.58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最终账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00589)广东榕泰: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解除及再次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7年11月9日,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广东榕泰高级
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的通知:
榕泰瓷具于2017年11月6日和2 017年11月8日分别购回了其持有的原用于与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办理股权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本公司3180万股和2820
万股(合计6, 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其持有的对上述融资进行补充质押的本
公司425万股和39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也解除了质押.2017年11月7日和2017年11月9
日,榕泰瓷具再次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50万股和3,93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中
信证券开展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该二笔业务的初始交易日分别为2017年11月7日
和2017年11月9日,对应的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8年11月7日和2018年11月9日.
截止本公告日, 榕泰瓷具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7,717,274股,占公司总股份19.53%,其中
已质押的股份累计为133,830,000股,占榕泰瓷具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7.18%,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18.97%.
(600590)泰豪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结果公告
重要提示:
回购股份数量:19,999,918股;
回购价格区间:最高成交价格为14.5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2.08元/股.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 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2017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开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0), 并分
别于2017年10月10日, 2017年11月7日发布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2,临2017-098).
一,股份回购数量和金额
截至2017年11月8日,本次股份回购实际购买公司股票19,999,9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987%,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268,960,699.04元(含各种交易费用).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计划回购数量为20,000,000股
,实际回购19,999,918股,比计划少82股,是由于申购数量与实际成交数量的差异导致的
.该数量差异较小,对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股份回购期间 本次股份回购自2017年9月26日开始,至2017年11月8日结束.
三,股份回购成交价格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14.5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
为12.08元/股,平均成交价格为13.45元/股(含各种交易费用).
四,回购股份状态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按规定
将该股份用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在回购专户期间不享有表决权
且不参与利润分配.
五,股份回购合法合规的自查说明 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股份回购合法,合规.
(600610)中毅达:公告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三季报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具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三季报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7 ]2279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公司
董事李春蓉, 杨永华,独立董事张伟,刘名旭对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投弃权票.请公司
完整披露前述董事投弃权票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董事签名的书面文件.
回复:
公司已完整披露董事弃权理由, 详见2017年11月1日《中毅达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
公告》,并上传全体董事签名的书面文件.
二, 季报披露,前述董事投弃权票主要出于以下理由:一是子公司福建上河1-4月专项审
计报告至今未完成, 未出结果,二是无法判断子公司发生的贸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潜
在风险, 三是公司贸易业务涉及与深圳宏利创贸易和新疆中酒时代两笔贸易款存疑,或
用于贸易的款项的安全性及可回收性存疑,四是公司未明确回复董事对子公司借款及资
金支付用途的相关问询. 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请向审计机构核实后提供福建上河1-4
月专项审计的审计进程记录,并分析说明专项审计工作进展不如预期的具体原因;(2)公
司开展贸易业务的原因, 业务类型,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对公司经营和业绩的影响;(3)公
司与深圳宏利创和新疆中酒时代两家公司开展贸易的具体情况, 履行的决策程序,涉及
款项具体金额, 款项回收具体安排,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4)董事对子公司借款及资
金支付用途问询的具体内容及未予明确回复的原因; (5)截止目前对子公司的借款情况
及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6)审慎评估前述贸易款项和借款的安全性和可回收性,并揭示
风险.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637)东方明珠:公告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于
2017年11月9日以个人自筹资金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共计1
2,6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姓名:徐辉
职务:高级副总裁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170,297
本次增持数量(股):7,400
购买价格(元/股):19.23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股):177,697
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0.00673%
姓名:许峰
职务:副总裁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128,600
本次增持数量(股):5,200
购买价格(元/股):133,800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股):133,800
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0.00506%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表示: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 基于看好公司目前发展状况
和未来持续发展,所购股份在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减持.
(600637)东方明珠: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名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广集团").
(二)控股股东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文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87,148,228股,占东方明珠新媒
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总股本的44.9382%.
(三)控股股东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根据文广集团于公司2015年7月10日《关于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增
持公司股份决定的公告》(临2015-077)中的决定,文广集团从2015年8月24日至2017年5
月4日共分11次,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92.8111万股,累计投入资金10,006.81万元,增持计
划已经执行完毕.文广集团承诺自2017年5月5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前述增持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文广集团拟自2017年5月5日起,利用自有资金1亿元,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等
合法合规方式增持东方明珠A股股票,增持期限为12个月,所增持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的
六个月内不减持.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17-
03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文广集团于2017年11月9日当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东方明珠股数1,045,800股
,占东方明珠总股本的0.0396%,投入资金19,995,622.42元.
从2017年5月8日至11月9日收盘期间, 文广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东方
明珠股票3, 866,710股,占东方明珠总股本的0.1464%;增持已累计投入文广集团自有资
金78, 904,366.71元,增持计划的执行率为78.904%.截至2017年11月9日收盘,文广集团
共持有东方明珠股票1,191,014,938股,占东方明珠总股本的45.0846%.
文广集团后续将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 直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相关进展情况公司
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注意事项
1,文广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
指引》(2012 年修订)及《关于 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
司股票相关事 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文广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00665)天地源:对外投资公告
重要内容:
投资标的名称:苏地2017-WG-36号地块.该地块占地面积33, 237.95㎡,容积率1.0-1.2,
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交价格为94,256.988万元.
投资金额: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地源")与合作方按同等比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
资本为2,000万元,苏州天地源持有项目公司16.66%股权.苏州天地源按持股比例承担该
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行政规费及交易手续费等项目相关开发费用.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导致合同履行 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合作开发"苏地2017-WG-36号地块"情况概述
1,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加快公司经营模式和土地储备多元化,公司下属子公司苏
州天地源拟与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碧桂园"),上海广坤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苏州南山新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作, 六方按比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合作开
发苏地2017-WG-36号地块.
2, 苏地2017-WG-36号地块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澄路南,亭青街西.该地块由苏州碧桂园
于2017年10月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竞得,成交价格为94,256.988万元,占地面积33,237.95
㎡,容积率1.0-1.2,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3,公司与上述五家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2017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
实际表决11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1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对外投资金
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因此,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681)百川能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百川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
7]1939号)的核准,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
2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荆
州天然气")100%股权已完成过户, 荆州天然气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荆州天然气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11月7
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荆州天然气股东变更等事宜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00737949050G).至此, 交易各方已完成荆州天然气100%股权过户
事宜,公司已持有荆州天然气100%股权.
(二)后续事项
1,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过户完成后,公司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2,工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其他
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发行及上市等情况继续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承诺事项.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
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荆州天然气已成为百川能源的全资子公司.百川能源尚
需向结算公司及上交所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登记, 上市手续,并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及完成相关的
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监会已核准百川能源本次重组事宜, 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
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二)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 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百川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
本次交易已获得交易各方权力机构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交易各方有权实施本次
交易;与标的资产过户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业已办理完毕, 标的资产已归属于发行
人所有;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验资业已办理完毕.
(600685)中船防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27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于2017年10月1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7日起连续停
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 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了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9
月26日, 10月10日发布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于10月17日,10月24日发
布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中船海洋与防务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停牌期满1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
进展,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发布了《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公告》,预计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
2017年11月2日发布了《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正在组织相关中介机构
开展方案确定,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
牌期间, 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600693)东百集团:公告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60,000万元
一, 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9日,9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 公司于近期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由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0, 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及人
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内,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内容以主合同项下每一具体业务合同(或契据)之约定为准.
二,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公司与下属子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121, 847.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68 %.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600703)三安光电:公告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0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安电
子")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质押股数92,000,000股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7.58%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 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1,213,823,3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76%,累
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9,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
三安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因自身资金周转需
求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三
安电子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补足,追加质押,提前还款等.
(600704)物产中大: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四十的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
司债券日常监督问( 五)》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截至2017年10月末本公司新增借款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括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末净资产:237.47
上年末借款余额:233.05
计量月月末:2017年10月
计量月月末的借款余额:333.82
累计新增借款余额:100.77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42.43%
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比例:40%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704)物产中大: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一已执行完毕,诉讼二,诉讼三收到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亚冶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请执行
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关于诉讼一,公司已收到唐山兴隆价值16,112,38
7.2元的货物冲抵账面预付款,冲回已计提坏账5,639,335.52元,增加当期利润5,639,33
5.52元.关于诉讼二, 诉讼三,公司涉及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的损益
情况,到上年末已计提坏账62,605,182.08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国际")为原告,唐山兴隆钢
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兴隆")为被告的涉及金额为16,112,387.2元的诉讼(以下简
称 "诉讼一"),物产国际全资子公司贵州亚冶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亚冶
")为原告,唐山兴隆等公司为被告的涉及金额为99,972,040.28元的诉讼(以下简称 "诉
讼二"),贵州亚冶为原告,唐山兴隆等公司为被告的涉及金额为79,518,800.54元的诉讼
(以下简称 "诉讼三"),共三个诉讼事项,公司已于2016年2月26日,7月15日,8月17日,11
月8日,11月22日,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公告2016-025号,2016-045号,2016
-048号,2016-062号,2016-063号,2016-067号.
关于诉讼一已执行完毕.关于诉讼二,诉讼三,贵州亚冶与唐山兴隆等公司合同纠纷事项
, 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贵州亚冶收到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浙01执902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浙0104执3555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诉讼进展公告如下:
一, 诉讼进展情况
(一) 诉讼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价值16,112,387.2元的货物,并已全部实现销售,本诉讼已执
行完毕.
(二) 诉讼二
申请执行人贵州亚冶与唐山兴隆等九个被执行人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杭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4日作出(2016)浙01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已生效,
但唐山兴隆等九个被执行人拒不遵照判决书履行. 贵州亚冶于2017年11月3日向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内容如下: 1,请求强制执行唐山兴隆支付货款人民币99,97
2, 040.28元. 2,请求强制执行唐山兴隆支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49,876,653.94元(暂计
算至2017年10月8日, 后续资金占用费自2017年10月9日起按月利率1.8%计算). 3,申请
执行人有权对唐山兴隆抵押的1080m3 高炉设备, 12000制氧设备,11万伏变电站设备经
折价, 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唐山市参花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唐
山市三石实业有限公司, 唐山太平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郑廷文,李连政,王玉霞,郑磊,
郑杰就以上唐山兴隆的应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上述债务的应当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2016年12月4日起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止,按
尚未清偿债务总额的日万分之五点七五计付).
近日,贵州亚冶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浙01执902号],认
定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决定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50,428,798.22元. (三)诉
讼三 申请执行人贵州亚冶与唐山兴隆等九个被执行人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业经杭州
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4日作出(2016)浙0104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 现该
判决已生效, 但九个被执行人拒不遵照判决书履行.贵州亚冶于2017年10月26日向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内容如下: 1,请求强制执行唐山兴隆支付货款人民币79,
518, 800.54元. 2,请求强制执行唐山兴隆支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33,667,605.58元(暂
计算至2017年10月8日, 此后以人民币79,518,800.54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
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3,申请执行人有权对唐山兴隆抵押的600mm带钢设备经折价,拍
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唐山市参花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三石
实业有限公司, 唐山太平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郑廷文,李连政,王玉霞,郑磊,郑杰就以
上唐山兴隆的应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上述债务的应当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2016年7月4日起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止, 按尚未清偿
债务总额的日万分之七点七五计付). 近日, 贵州亚冶收到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执行
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浙0104执3555号],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认定申请执行符合法
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13,186,406.12元. 二,本次公告案件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关于诉讼一, 公司已收到唐山兴隆价值16,112,387.2元的
货物冲抵账面预付款,冲回已计提坏账5,639,335.52元,增加当期利润5,639,335.52元.
关于诉讼二, 诉讼三,公司涉及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的损益情况,到
上年末已计提坏账62,605,182.08元.
(600712)南宁百货: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今日收到独立董事任丽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任丽
华女士因工作原因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
鉴于任丽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任丽
华女士的辞呈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
,任丽华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
选工作.
任丽华女士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董事会
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任丽华女士在
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600712)南宁百货: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接到股东洪琬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5, 934,7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43%)
关于其所持有的南宁百货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洪琬玲女士累计将其持有的南宁百货股份45,930,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8.43%.其中:18,780,000股的质押期限为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8日
;27,150,000股的质押期限为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0日(详见2016年5月13日及
同年11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18, 7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5%,并于2017年11月8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股票质押登记.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9日,洪琬玲女士累计质押27,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8%.
(600743)华远地产: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7年11月9日,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拍卖出让的方式获取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G25-1/03,G26-1/03,G2-1/04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竞买成交价为20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G25-1/03, G26-1/03,G2-1/04号宗地:宗地位于巴南区李家沱
组团.出让土地面积136,79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346,81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
类居住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业用地.
(600754)锦江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7年11月17日
召开,审议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794)保税科技: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资产") 计划自2017年5月19日起6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
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2017年5月19日-11月7日,金港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2
3, 996,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本次增持后,金港资产持有公司股份410,091,5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3%.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金港资产.
2,本次增持前,金港资产持有公司股份386,094,62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1.8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 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
已发行总股份的2%.
4, 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金港资产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
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17年5月19日起6个月内.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803)新奥股份:公告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新奥股份字
[2017]6号),并于2017年5月2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93
8号),2017年6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9
38号).
因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经办律师变更,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核
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文件,并于2017年10月2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70938号).
鉴于相关影响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的事项已消除,2017年10月25日公司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了《新奥生态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
件审核的申请》(新奥股份字 [2017]14号).
2017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70938号),中
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审查上市公司公开配股》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
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00828)茂业商业:公告
关于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对控股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 达的《关于对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17]2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全文内容公告如下: "深圳茂
业商厦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相关问题.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业)2015年9月重组报告书披露, 在资产交割前
以你公司作为发卡企业发行的且尚未消费完的预付卡,在未来消费过程中将继续产生拟
注入资产与你公司间的关联往来;在交割基准日确定的预付卡往来余额, 你公司将在15
个工作日内清理;在交割基准日后因剩余未消费预付卡产生的往来余额, 你公司将在每
月余额确定15日后完成清理.但茂业商业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 茂业商业对你公司其他
应收款累计发生金额1.83亿元,累计偿还金额7,318万元,期末余额1.1亿元,形成原因为
储值卡往来.你公司违反承诺,未及时清理储值卡产生的往来余额.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
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规定, 你公司超期未履行承诺,现决定
对你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监督管理措施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
交书面报告.你公司应吸取经验教训,及时,高效开展清理,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600831)广电网络:公告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197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本公司会同保荐人等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
核查和落实, 并按照反馈意见要求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现根据有关要求对反馈意见
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 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
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00837)海通证券:2016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16
海通C1的票面利率为3.30%,每手"16海通C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33.00元(含税);"16海通C2"的票面利率为3.40%,每手"16海通C2"(面值人民币 1,0
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4.00元(含税).
(一)债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6日
(二)付息日:2017年11月17日
(600837)海通证券:公告
关于"华泰资管-海通证券融出资金债权一至五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上交所无异议
函的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华泰资管- 海通证券融出资金债权一至五期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华泰资管")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华泰资管-海通
证券融出资金债权一至五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178]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华泰资管-海通证券融出资金债权一至五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
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二,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5
期.华泰资管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
并按要求履行发行前备案程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华泰资管应当在
每期证券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 并按照上交所相
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 华
泰资管如发生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600844)*ST丹科: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化集团")通知,丹化
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丹化集团因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
, 000,000股质押给鸿运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
易日为2017年11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2月21日.
截至11月9日收盘,丹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6,857,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0%,均为
无限售流通股份.丹化集团前期已质押公司股份15,000,000股,加上本次质押,已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25, 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14%,占公司总股本的2.46%.
所质押股份的购回交易日均为2019年2月21日.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丹化集团资信状况良好, 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
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丹化集团将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
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600853)龙建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4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736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
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00856)中天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1.3亿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 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中
泰博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
5]271号)核准,2015年4月,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588,342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47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1, 378,386.74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4,258,785.7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97,119,601.04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73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8月2日归还.
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10月24日归还.
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6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0日归还.
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6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6日归还.
公司于2017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 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6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日归还.
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 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日归还.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871)石化油服:工程中标公告
近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中标中国石化新疆 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潜江至韶关输气管道
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五个标段, 工期18个月,中标金额约为20.39亿元,约占本公司中
国会计准则下2016年营业收入的4.75%.
(600873)梅花生物: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回购审批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2017年11月6日召
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
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自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9日止,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34,534,
86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1 %(公司股本总数为3,108,226,603股),回购最低价格为5
.71元/股,回购最高价格为5.90元/股,公司支付的总金额(含佣金,税费)合计人民币19,
999.99万元,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出具日,股份回购已实施完
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
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600877)*ST嘉陵: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
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27日紧急停牌,并于2017年10月30日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 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30日
起连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策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7-045),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3日起继续停牌. 经相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重
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
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7日起停牌不
超过30日(包含公司前期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时间).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组织审计机构,评
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
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600895)张江高科:公告
关于退出上海瑞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LP份额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张江高科"或"公司")于2017年8月7
日召开公司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上海瑞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LP份额的议案》,本公司将退出所持有的上海瑞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善合伙"或"合伙企业")45% 的LP份额并收回对其及下设项目公司的全部
委托贷款.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909)华安证券:公告
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担保及质押登
记的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华安证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
2017年11月9日, 公司收到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出版集团")的通
知. 安徽出版集团拟发行的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 年可交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进入发行阶段,安徽出版集团将以其合法拥有的华安证券
A 股股票作为担保及质押财产并办理担保及质押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
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 安徽出版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
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合同中约定以预备用于交换的华安证券A股股票(以下
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此次发行的担保及质押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质押财产
");
2, 国元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质
押专户, 账户名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
行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3, 安徽出版集团与国元证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
次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担保及质押登记,即将220,000,000 股华安证券
A股股票自安徽出版集团的A股股票账户划入质押专户;
4,该等华安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安徽出版集团对华安证券A 股持股数量的50%,约占华安
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6.08%.
上述部分股份办理担保及质押登记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持有本公
司262,601,131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7.25%;安徽出版集团通过"安徽出
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质押专户"持有本公司220,000,000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6.08%.
(600909)华安证券: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参与设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嘉业")拟出资不超过7亿元与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
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出版"),安徽
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
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阜阳市颍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暂定
名, 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安华创投基金"),安华创投基金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5亿
元人民币.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国资运营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
华安证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公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次投资存在基金的运营风险,环境风险,退出风险等,华富嘉业尚未与各合作方签署相
关投资协议, 本次交易事项中的相关合作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安华创投基
金设立完成后,存在不能及时完成备案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11月9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富
嘉业参与设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富嘉
业出资不超过7亿元与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出
版,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
公司,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阜阳市颍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国资运营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安华创投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亿元参与设立安华创
投基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国资运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最高金额为7亿元,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资运营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华安证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相
关内容.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118.43亿元,本
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但本次共同
出资设立安华创投基金的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
安华创投基金的股权比例,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该关联交易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赵惠芳同时担任时代出版
独立董事, 公司与时代出版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57条规定,时代出版与华富嘉业的共同投资行为豁免按照关
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富嘉业参与发起设立安华创投基金, 符合安徽省金融发展战略部署,有利于把握省域
经济创新转型发展的机遇,有利于提高自身专业实力,进一步拓宽业务渠道,提高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华富嘉业作为安华创投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股东, 除收取基金管理费用
外,预期能够获得一定的基金投资收益分配,符合华安证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华安证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00958)东方证券:2014年次级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票面利率为5.5%,本期
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11月17日.如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债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6日
2,债券付息日:2017年11月17日
(600983)惠而浦:关于收到第二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
2016年6月22日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 上
述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
心签订<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及 2016
年 7 月5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第一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2017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第二期收储补偿费人民币28,000
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
规定对有关土地收储款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因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影响, 截止 2017 年 10 月末,公司已经结转了土地收储相关非
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净额 35,080.62 万元.
该事项可能会对 2017 年度的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要影响,且该事项的影响属于非经常
性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特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其余收储补偿费的到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00990)四创电子:公告
关于中国电科博微子集团组建和四创电子控制权变更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创电子")董事会于2017年11月9日收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中国电科关于中电
博微子集团组建及相关公司股权调整的批复》(电科资函[2017]219号), 经中国电科研
究,原则同意子集团建设实施方案.该批复内容涉及四创电子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中国电科同意以中国电科第八研究所,第十六研究所,第三十八研究所和第四十三研
究所(以下分别简称"八所", "十六所","三十八所"和"四十三所")为基础新设注册组建
中电博微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名为准,后续符合要求可再申请更名为中电
博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电博微"),作为子集团建设的平台公司,暂定注册
资本10亿元.中电博微组建后,作为中国电科全资控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按二级成员单位管理, 并委托管理八所,十六所,三十八所和四十三所,由其统筹开展相
关业务资产及资源的整合重组,并承担后续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二,中电博微以子集团战略规划及发展目标为导向,梳理各研究所的业务资源,制定后续
业务资源整合运作和改革创新方案, 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军民融合,坚持协同发展,着力
以"实体空间安全的智慧感知"为统领, 构建覆盖系统,装备到基础产品的自主支撑能力
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中国电科同意将三十八所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四创电子的全部国有股
份无偿划转至中电博微持有,将四创电子作为中电博微未来经营发展资本运作的版块上
市平台.四创电子具体股权调整事宜根据国家监管政策要求, 由中国电科报相关主管部
门批准后实施.
按本次筹划,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电博微.公司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上述涉及四创电子股份无偿划转的事项待中国电科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公
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600998)九州通:关于2016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发行了2016年度第二期短
期融资券(简称:16九州通CP002, 代码:041659051),发行总额人民币9亿元,期限365天,
发行利率为3.0700%,起息日期为2016年11月9日,兑付日期为2017年11月9日.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9日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本息兑付总额为人民币927,630,0
00.00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
(601019)山东出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3"位数:211
末"5"位数:48733
末"6"位数:394259,894259
末"7"位数:4687043,6687043,8687043,2687043,0687043,9930391
末"8"位数:87006787,67006787,47006787,27006787,07006787,58172109,08172109
末"9"位数 031891146
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 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240,210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 股山东出版A 股股票.
(601127)小康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通知, 小康控股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份股票与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小康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9,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39%)与申万宏源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
11月0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1月01日.
小康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4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与申万宏
源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0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
年11月08日.
截至目前, 小康控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58,718,500股,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61.45%.本次股份质押后,小康控股持有本公司股票累计质押数为349,45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2.54%,占公司总股本的38.43%.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小康控股本次质押风险可控, 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上述质
押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601212)白银有色:公告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 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7]2307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标的资产股权结构相关问题
1.预案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中非黄金,中非黄金系持股型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
中非黄金的核心资产为对第一黄金的股权投资.请公司以图表形式补充披露第一黄金的
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关系情况.
2.预案披露, 评估基准日后股东对标的资产中非黄金以债转股方式增资 109338.43 万
元, 该部分突击入股金额占到本次交易金额的 50%左右.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部分债
权产生的原因; (2) 债转股事项的具体情况;(3)债转股事项是否经过内部决策和审议
程序,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中非黄金的股权权属是 否清晰,无争议纠纷.
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3.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拟购买 Gold One Group Limited 少
数股东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南非黑人经济振兴法案 Black Economic Empowermen
t(简称"BEE")旨在纠正南非种族隔离制度之前少数族裔的不平等经济地位 . 为符合南
非采矿法案规定矿产企业 26%的权益须由黑人所有者拥有的要求, 2012 年第一黄金与
不同的 BEE 合伙企业签订了一系列期权计划, 但因最终资金机制未达成一致而未确认
期权费用.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期权计划的具体情况;(2)说明第一黄金的股权权属
是否清晰, 无争议纠纷;(3)应确认的期权费用金额,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
则要求.请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4.预案披露,南非矿产资源部长莫斯科蒂·扎瓦尼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发布《2017
年度南非矿业宪章》, 强制矿业公司将其至少 30%的股权交由黑人持有,且需要探矿权
的公司需黑人持股 50%以上等等.据南非新时代报网站 2017 年 7 月 17 日报道,南非
矿业商会日前表示, 政府已经暂缓实施新矿业宪章,将等待法院作出裁决后决定下步动
作.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新矿业宪章的推行情况, 并结合2012年为满足采矿法案要求而
与 BEE 合伙企业签订期权计划的做法,说明新矿业宪章的实施,是否会对第一黄金的股
权结构造成实质性影响.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二,重大信息披露问题
5. 预案披露的第一黄金的财务数据与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不一致, 且差异
较大.预案披露, 第一黄金2015 年,2016年净利润为 19,990.75 万元和 46,428.11 万
元,而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为 14,165.90 万元和 40,217.27 万元,差异金额约 6,
000 万元.预案披露第一黄金2015 年,2016 年非流动资产合计为 336,178.70 万元和
425, 679.49 万元,而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为 527,340.30 万元和 623,466.70 万
元, 差异金额近 20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第一黄金预案财务数据与 2016 年年报财务
数据差异较大的原因,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6.预案披露的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目前预案披露的两年一期数据为 2015 年
, 2016 年和 2017 年 1-3 月,相关财务数据已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请公司更新相关财
务数据,并在预案中补充 披露.
三,业务经营相关问题
7.预案披露,第一黄金在南非开发经营深度浅,高利润,低技 术风险的金矿.第一黄金目
前持有 3 项采矿权,3 个采矿许可证及 21 项探矿权.请公司:(1)在第一黄金及下属子
公司拥有的矿业权 情况列表中补充披露开采方式,开采深度,生产规模等,并说明矿 业
权价款已缴及欠缴情况;(2)预案披露其中有 1 个采矿许可和 10 个探矿权已到期, 正
在申请续期,请补充披露已到期矿业权的开采 面积占总开采面积的比例;已到期的采矿
许可对应开采区域是否仍在进行开采作业;矿业权到期是否对公司采矿, 探矿等经营业
务开展造成影响;目前申请续期的具体进展情况.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8.预案披露,第一黄金 2017 年 1-3 月,2016 年度,2015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3,486.0
6, 46,428.11 和 19,990.75 万元,波动较大.其中 2017 年一季度,第一黄金净利润同
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包括 2017 年薪酬谈判后基础工资的上涨等原因导致第一黄金自
身经营成本同比增长.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7 年薪酬谈判后基础工 资上涨的具体情
况,并结合 2012 年第一黄金的东摩德项目遭遇1,054 名雇员以加薪为目的罢工对生产
经营的影响,说明未来用工 成本上升对第一黄金经营和盈利的具体影响,及相关应对措
施;(2)结合 2017 年 1-3 月份净利润亏损情况, 说明收购该标的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
公司盈利能力.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9.预案披露, 第一黄金长期股权投资 30.9 亿元为对斯班一的股权投资,占第一黄金总
资产的比重达 66.72%,对第一黄金的业绩影响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斯班一公司的具体
情况及近 3 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0.上市公司三季报显示,第一黄金将对斯班一公司的投资由 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请公司结合会计准则补充披露进行上述转换的原因和依据.请财务顾问及
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在 2017 年 11 月 17 日之前, 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